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此举标志着我国税收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,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,其立法工作的完成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大进展。
增值税作为流转税、价外税,对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予以征税。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指出,增值税的纳税人覆盖绝大部分经营主体,与社会大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。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李旭红:例如,购买一个杯子,除了杯子的价格外,还有增值税。所有日常交易只要有货物、劳务、不动产、无形资产,其交易都涉及增值税。同时,从财务管理角度,只要有交易,就要付钱,购买方需要会计凭证记录,这张增值税发票也是所有交易记录中的重要凭证,其影响不可忽视。
此次通过的增值税法共六章38条,主要内容包括:
- 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,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,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,为增值税的纳税人;
- 明确税率和应纳税额,维持现行13%、9%、6%三档税率不变,对部分货物、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;
- 规范税收优惠,设定了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起征点;
- 明确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,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;
- 做好与有关法律的衔接。
近年来,我国推进了一系列关于增值税的改革,加快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。李旭红副院长表示,增值税法的通过巩固了近年来增值税改革的成效,有利于增强税制确定性,稳定预期、提振信心,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。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李旭红:从“营改增”到增值税率的优化简并,再到留抵退税的完善,以及增值税的立法,是我们在现代税制完善过程中的一项重大成果。增值税立法对增强税制确定性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次通过的增值税法将在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,而不是即将到来的2025年。对此,李旭红副院长表示,法律通过后过一段时间再施行是常见的做法,这将给纳税人一个调整期,便于对未来作安排。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李旭红:因为增值税涉及日常交易的方方面面,只要日常有交易,就一定是要有这个税。企业要了解,还有会计的一些核算,以及数电发票等一系列工作都要与增值税有效衔接和配套,这需要一个准备过程。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,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。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,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,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。
李旭红副院长表示,加快税收立法步伐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,这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、推进高质量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。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李旭红:主要的大税种,如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等,都已立法,这意味着落实税收法定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果。剩下的税种,如消费税,也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逐渐完善立法,推进税收立法工作完成所有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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